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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新光圆成:已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56万元债务责任被全部豁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1 7449 次浏览

  公告显示,自然人陆某与新光圆成及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方于2018年6月14日签订一份《协议书》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协议约定自然人陆某向新光集团出借人民币1.2亿元,新光圆成对该笔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及提供部分房产抵押。

  新光集团于2019年4月25日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新光圆成作为债权人已向新光集团管理人申报上述债权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经新光集团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金额为 10,653,899.46元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

  另据公告,目前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双方一致确认,新光圆成为陆某的上述债权提供担保的行为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系违反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违规担保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为妥善解决陆某的债务承担问题,新光圆成自愿与陆某达成协议如下:新光圆成于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陆某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56万元,陆某同意豁免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全部债务责任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

  新光圆成表示,截止本公告日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该协议已履行完毕,该和解协议的履行将减少违规担保债务的同时增加债务重组收益464 万元,对公司具有积极的影响,同时将增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金额156万元,公司将及时申报债权新光充气气模有限公司,并督促控股股东履行还款义务。